到府寵物照護不是動物醫療,台北市寵物公會籲守住專業界線

### 到府寵物照護不是動物醫療 台北市寵物公會籲守住專業界線
皮下輸液、注射等侵入性行為不得因「飼主同意」就執行 李丕雯:產業要發展,更要先建立清楚的專業邊界
隨著寵物家庭增加,到府餵食、陪伴、散步及日常生活照護等服務逐漸成為飼主需求之一,但「寵物照護」與「動物醫療」之間的專業界線,也成為業者必須正視的重要課題。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近日接獲民眾檢舉,一名寵物保母於到府照護期間,依飼主要求,每2日替患有腎病的貓咪進行皮下輸液。經查該名照護人員並不具獸醫師資格,相關行為涉及擅自執行獸醫師業務。
皮下輸液表面上看似只是協助飼主「打針」,實際上涉及動物疾病狀況、輸液種類與劑量、施打位置、操作方式,以及施打後是否產生異常反應等醫療專業判斷,已非一般生活照護範疇。
依相關規定,未具獸醫師資格而擅自執行獸醫師業務,依法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相關藥品及器械並可能遭沒入。

###公會提醒:飼主授權,不代表寵物照護人員就能執行醫療行為
台北市寵物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李丕雯也提醒,隨著到府寵物照護需求增加,特寵業者及第一線照護人員更應清楚區分「生活照護」與「動物醫療」。
一般特寵業者提供到府照護可依服務內容提供餵食、飲水補充、環境整理、陪伴、散步、排泄狀況觀察及日常生活紀錄等服務;但涉及注射、皮下輸液及其他具有侵入性或依法屬於獸醫師專業範疇的醫療處置,就不能因為飼主同意、委託,或照護人員過去曾經學習、操作過,就自行執行。
尤其「飼主照顧自己的寵物」與「業者收費受託照顧他人的寵物」,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寵物經獸醫師診療後,如獸醫師認為有居家治療需求,並開立處方、提供藥物及指導飼主為自家寵物進行必要照護,與特寵業者提供到府照護服務受託執行醫療行為,在法律關係與專業責任上有所不同。
###李丕雯:到府照護要專業化,更不能跨越獸醫醫療紅線
台北市寵物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李丕雯也呼籲,提供到府寵物照護服務的特寵業者及旗下寵物照護人員,應明確建立服務邊界,不得提供涉及侵入性處置或其他違反《獸醫師法》的服務。
到府照護是特定寵物業服務市場重要的一環,但產業發展不能只看到市場需求,更必須同步建立專業分工、服務規範與風險管理。
###「寵物照護人員的專業,不是什麼都能做,而是清楚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以及什麼時候必須交由獸醫師處理。」
她指出,特寵業者旗下的寵物照護人員即使具有照護經驗或接受過相關訓練,也不代表取得獸醫醫療行為的執行資格。更不應將注射、皮下輸液等侵入性處置包裝成「特殊照護」、「醫療照護」或到府服務加購項目,以免讓飼主誤以為相關服務可以合法由一般寵物照護人員提供。
寵物到府照護需要的不是「什麼都做」,而是建立專業轉介機制
台北市寵物商業同業公會認為,到府照護服務要走向制度化與專業化,除了協助特寵業者強化旗下寵物照護人員教育訓練,也應建立清楚的服務契約、工作紀錄、異常事件通報及獸醫轉介機制。
當照護過程發現寵物出現食慾異常、精神狀態改變、持續嘔吐、呼吸異常、出血或其他健康警訊時,照護人員應依事前與飼主約定的緊急應變流程處理,並儘速聯繫飼主及獸醫醫療單位,而不是自行進行診斷或醫療處置。
對飼主而言,在委託到府照護服務前,也應主動確認特寵業者服務內容與界線。若家中毛孩患有慢性疾病、需要定期注射、輸液或其他醫療處置,應事先與原就診動物醫院討論合適的醫療及照護安排,不應要求一般寵物照護人員代為執行依法應由專業人員進行的醫療行為。
台北市寵物商業同業公會表示,產業真正的專業化,不是讓照護人員不斷擴張可以執行的工作,而是讓飼主、照護業者與獸醫醫療體系各自站在正確的位置上。
唯有把照護與醫療的界線說清楚、把責任制度建立起來,才能在到府寵物照護需求持續成長的同時,真正保障動物福利、飼主權益,也保護第一線從業人員。